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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于都县小溪乡桃枝村需岩)
王鸿隐居处--需岩位于于都县城西南二十公里的小溪乡桃枝村香台山。在香台山方圆约2平方公里一带的需岩、木樨岩、钓岩、涵虚洞等处的崖壁上,分布有4余处共18品摩崖题刻,题刻大多为王鸿亲自篆刻。“木樨岩”、“峿山铭”、“钓台”、“渔台”等篆刻犹历历可见,《太元经》和《相鹤经》石刻依稀可辨。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历代文人墨客游记题刻。需岩题刻字体以篆体为主,也有一部分使用隶书和草书。需岩石刻现存最早的刻于北宋熙宁五年(1072),距今900多年。石刻分布广,品数多,在江南典型的丹霞地貌松脆的崖壁上保存至今并这样完好,十分难得。多数石刻在书法艺术上具有时代特色和书家风格,是研究我国书法石刻艺术和地方历史的宝贵资料。2001年8月,于都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待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(于都县小溪乡桃枝村需岩)
王鸿墓位于于都县贡江镇永红村柿坑里。王鸿墓座西北朝东南,青砖砌筑,墓高3.3米,宽5.8米,长9米,墓前设直径2.3米的半圆形明堂。墓面正中镶一块高0.55米,宽0.34米的青石碑,中书“始祖宋乡贤王公讳鸿字翼道府君、婆郭老孺人之墓”,墓建于北宋神宗八年(1075年),曾于清雍正二十年,道光十七年,光绪三十二年三次重修。

(供稿:于都县志办)